广西全面清理违规给学生代办银行卡行为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06-10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区全面清理学校违规给学生代办银行卡行为。 

  近年来,银行卡支付日益普及,成为深受学生欢迎的支付方式。但广西部分学校和银行在未充分尊重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为学生集体代办银行卡,导致一些学生因欠缴年费背负不良信用记录。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学生银行卡自查自纠,坚持边查边改。对已经代办的银行卡,应明确告知发卡银行、收费政策、信用额度及存在风险等。加强对正在代办的银行卡管理,要充分告知学生银行卡的使用规则、收费政策及存在风险,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在未告知学生的前提下擅自代其办卡,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强制办卡。 

  通知强调,各校要建立健全集体代办学生银行卡管理制度,明确办卡范围、审批程序、告知义务和责任追究。及时清理与银行卡挂钩事项,不得使用信用卡作为学生资助款项的发放账户,不得强制将校园卡和信用卡绑定,并自动划款。各发卡银行要按照中央文件要求,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严格规范代理办卡业务流程,严格执行信用卡亲访亲签制度,谨慎为未成年人、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在校学生发放信用卡。 

  通知还要求妥善处理学生银行卡年费透支问题。对“非本人故意”行为导致的学生银行卡年费逾期记录进行筛查和分析,并进行集中清理。对已毕业后急需办理信贷业务的学生卡客户,如因历年拖欠年费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发卡银行在分析责任的前提下配合出具《学生卡年费情况说明》,协助客户做好征信不良信息纠改。同时及时通知学生查阅个人信用报告,了解个人信用状况。正面回应学生质疑,不推诿、不卸责,积极主动做好解释工作。各行、各校要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学生个人信用信息,并注重保护个人隐私权益,对于掌握的学生信用信息,要加强保密,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不得随意对外透露,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