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机房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3-14来源:

海南师范大学机房管理办法

为确保我校中心机房(以下简称机房)科学规范的运行,进一步提高机房资源利用率及其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机房安全,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机房日常管理

第一条 管理目标是保证信息中心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

第二条 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机房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内各类设备、操作系统进行安全维护和管理。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 机房值班人员每天巡查中心机房,认真填写《中心机房巡检记录表》,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第四条 机房应保持安静、干净、整洁,严禁大声喧哗,乱扔杂物,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喝东西等。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第五条 机房管理员须做好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等工作。并时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并加以处理。

第六条 出现机房被盗、遭遇火警、水浸、110报警等严重事件时,工作人员应以及时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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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机房用电管理

第七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八条 安排专人负责机房动力供电系统,并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第九条 在危险性高的位置应张贴相应的安全操作方法、警示以及指引,实际操作时应严格执行。

第十条 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用电安全。

第十一条 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第十二条 施工用电,必须谨慎使用墙插电源,严禁从机柜内取电,严禁拔除非自己工作相关的连接于机柜PDU上的插头。

第十三条 大型设备或总功率超过1kW的设备,用电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协助拟定配电方案,以保持三相负荷基本平衡,从而提高UPS保障能力。

第十四条 双电源设备,每个电源分别从该机柜的不同PDU组取电,严禁从同一PDU组取电。三个以上电源设备,用电需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协助拟定配电方案。

 第三章 出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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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除非门禁故障,我校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机房的工作人员必须刷卡出入机房。门禁发生故障时,及时向办公室和物业反映,采用人工方式锁门,出入机房必须做好人工登记。

第十六条 机房管理员要严格保管机房门禁卡,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积极寻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第十七条 非我校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机房的外单位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工作时,需首先填写《外单位人员出入机房登记表》,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第十八条 参观人员需事先申请并得到中心主任批准,才能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原则上参观人员只在参观区自由参观,得到批准可以在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中心机房核心区域内参观。

第十九条 严禁其他人员未得到授权私自进入机房。

第二十条 进入机房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二十一条 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办法并听从机房工作人员指导。

第四章 操作管理

第十七条非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和操作机房内的任何设备、设施。

第十八条非我校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机房的外单位维护人员进入机房工作时,需在机房工作人员陪同下方可在机房管理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有关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者,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对于应用系统及其数据库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以及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须经过工作人员所在的工作小组讨论,讨论通过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二十条 对于机房内关键信道、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必须提出详细可行的书面操作方案,经过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的主任批准,采用双人作业制度,严格按照预制操作流程进行,并做好详细工作记录。

第二十一条 禁止随意搬动中心机房的设备,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随意更改设备连线,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核心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核心服务器随意安装软件。

第二十三条操作人员工作期间注意保持机房整洁,操作结束后整理好有关工具和配件,还原工作前的机房原貌。

第五章 机房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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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培训,机房工作人员应高度重视,全员参加。

第二十五条 消防物品应放在指定位置,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挪动;非专管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

第二十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二十七条 机房内不得放置纸箱及其他易燃物,临时放置必须远离热源和运行设备。

第二十八条 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九条 应严格遵守张贴于相应位置的操作和安全警示及指引。

第六章 机房文档管理

第三十条 机房文档包括机房内软硬件的档案(服务器档案、信息系统档案、设备清单等),机房管理办法,机房内的所有操作记录。

第三十一条 机房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第三十二条 禁止工作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第三十二条 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相关工作人员协同,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