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办法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9-03-14来源:

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流程,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切实提高我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特制订《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中的信息化项目运维,是指对我校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它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库、信息应用系统,进行巡检、维修和升级等运维管理过程。

第二条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信息化运维项目领导工作,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信息化项目运维技术指导与管理工作,各信息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的巡检、维护和升级等具体运维工作。

第三条 新建的信息化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内,由系统提供商根据合同进行免费维护。2年维护期满后,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信息化项目运维需求和预算。运维费用在5万以上的需以独立项目形式提交项目建议书,费用在5万以下需提交项目运维申请表(附件一),纳入到由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统一编制全校信息化年度运维项目。

第四条 运维项目的申请、立项、建设与验收,必须严格遵循海南省《省本级预算单位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若干事项的具体规定》和《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为保证运维过程规范合理,校园信息化系统常规巡检工作和突发性维护工作的运维过程,均必须严格遵循《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基本框架》(附件二)。

第六条 信息化项目运维主要内容包括: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机房管理、服务器管理、虚拟机管理、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数据与资源管理、网络信息发布与管理。

1、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是指网络基础设施、网站、信息系统及数据内容等受到保护,保证网络、信息及内容的安全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确保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保障学校信息化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守《海南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附件三)。

2、中心机房管理:我校中心机房由学校投资建设,主管单位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必须严格遵循《海南师范大学中心机房管理办法》(附件四),对机房内的人员、网络、主机、设备、数据以及应用系统等进行日常管理。

3、服务器管理:我校中心机房部署的所有主机服务器的购置、托管和运维;虚拟服务器的申请、配置和运行,均必须严格遵循《海南师范大学服务器管理办法》(附件五),保障中心机房服务器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4、信息系统运维管理:信息系统是为我校教学、科研或管理提供信息服务的计算机应用系统,是学校智慧校园建设的重要推动力。为规范我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必须遵守《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附件六)。

5、数据与资源管理:数据与资源作为学校的无形资产,应纳入学校统一管理范畴,必须遵循《海南师范大学数据与资源管理办法》(附件七)实现信息系统数据的集中管控,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利用效率,提供安全、完整、统一的数据服务。

6、网络信息发布与管理:校园网络作为服务教学科研和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信息平台,是学校直接对外交流和宣传的信息媒体,是展现学校综合形象和精神面貌的重要窗口。为了确保校园网络主页及二级单位网站信息的安全、准确,校园网络信息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宣传部颁发的《校园新闻宣传管理细则》、《海南师范大学舆情危机应急预案》、《海南师范大学校园新媒体管理办法》等文件。

第七条 学校信息化项目运维所需的平台级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原则上由网络中心负责统一采购、配置。仅限于本部门信息化项目运维所需的硬件设备,经使用部门申请、信息网络与数据中心审批通过后,可自行采购与配置。

第八条 校内各部门不使用学校预算经费自行进行信息化项目运维,也必须遵循本管理办法,保障信息化项目安全稳定运行。

第九条  本办法的附件有:

附件一:《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运维申请表》

附件二:《海南师范大学信息化项目运维管理基本流程》

附件三:《海南师范大学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附件四:《海南师范大学中心机房管理办法》

附件五:《海南师范大学服务器管理办法》

附件六:《海南师范大学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附件七:《海南师范大学数据与资源管理办法》